科学的方法告诉我们,如果一个论述在逻辑上自相矛盾的话,可以被用来推导出任何结论,所以可以被显而易见地全盘否定。
我之所以觉得胡锦涛的八荣八耻不合时宜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中国历来在道德方面都是领先世界的,而道德水平在短时间内一落千丈,沦丧到这种需要大声疾呼“诚实守信”的程度一定是有原因的。而这原因很简单,几乎一目了然,那就是在当前的体制下,道德高尚的人不见得就有好下场。我始终相信,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是向往善良的,这种向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人们弃恶扬善。所以说,作恶是有成本的,但是,如果作恶的成本远远低于作恶的收益的话——在一个不健康不公正的环境下——要求民众不做恶是办不到的。在这种不健康、不公平的环境下,大多数意志薄弱的普通民众很自然地、自觉和不自觉地选择了背离道德。
拿贪污受贿的问题来举个简单的例子。假想一个理想制度,在这种理想制度下,所有贪污的人都会被查处,并且唯一的处罚是如数归还。在这种制度下,贪污的人数将会是零,而不是概率断言的结果:50%。两种选择结果一样的话(贪污和不贪污)所有的人都会选择不贪污,因为贪污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的本质是性善的而不是性恶的。当然,世界上没有一个社会可以达到这种理想状态(100%查处率),那么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提高作恶的成本,降低作恶的收益,也就是不仅如数归还,还要接受其他的处罚。并且这种处罚的严厉程度和查处率是成反比的,一个国家的犯罪查处率越高,处罚的严厉程度就可以越低,反之亦然。但不管怎么样,这样的法律制度起作用的基础是极端的公正、一视同仁。而我们中国的法制体系(更重要的是社会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并非如此,这也是导致全民道德水平迅速下滑的主要原因。因为一旦法律丧失了威慑和约束作用,成为统治者维护政权的武器的话,在利益的驱使下,道德状况一定会每况愈下,因为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永远是道德低下的人更容易达到自己的目的。
再回到道德的讨论中来,如果一个社会体制健全的话,不用进行道德灌输,只要一个普遍接受的善恶标准,社会的道德面貌自然会改观;相反,如果社会体制不公正、不健全,怎样的道德说教都不会有作用的。用古人的话说,就是“正其本,万事理,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光谈表面道德而不去进行体制上的实质性变革其实是避重就轻、愚弄人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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