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口号如下: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曾经有篇文章从法制的角度批评了这几句口号的幼稚,说的还是相当有道理的。但由于二十多年来被不断灌输这类无聊加幼稚的口号,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个人修养也在不断地加强,所以看了之后也就没特别当回事儿,就觉得自相矛盾的地方太多。但最近听说全国上下又异口同声对这几句行文工整但逻辑混乱不堪的口号予以顶礼膜拜,觉得有必要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从纯逻辑的角度来看的话,这几句口号是说:可以用八个标准把人们分为两大类。就像用八个标准把猪分为好猪和坏猪两大类一样。用那么多标准的危险之一就是要确保不出现这一种情况:就是用一种标准分类的结果与用另一种标准分类的结果矛盾。比如说,要确保用体重分为好猪的猪用肤色分还是好猪。当然,如果可以确保这一点——也就是不同标准之间没有自相矛盾——的话,那就用其中任何一个标准也就足够了,另外七个都是多余的。
俗话说,分猪容易分人难(如果没有这句话就加进去!)。不知道什么原因,胡锦涛觉得只用一条标准分人分得不彻底不过瘾,但又不能保证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所以人们就迫切地想知道:“团结互助”地“危害祖国”究竟是荣是耻呢?可能是耻,因为排列在前的可能比较重要一点。我们暂且假设这一原则,那么“愚昧无知”地“热爱祖国”就是光荣的!“骄奢淫逸”地“服务人民”也一样。(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卖淫女理直气壮地拉着横幅上街游行。当然,我个人是赞成卖淫合法化的),但为什么光荣的事情又是非法的呢?
诸如此类的逻辑漏洞比比皆是,我都不忍心一一列举了。
最后一个非常困扰我的问题是:提出这种不但内容空洞,而且逻辑混乱的口号究竟是荣是耻呢?我情愿相信这是无耻的。因为根据“负负得正”的原理,无耻地提出无耻的口号可能是光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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